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培养和动态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选拔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拔考核标准
1.年满十八岁,积极向组织靠拢,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自愿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
2.热爱党,拥护党,积极参加党的各项学习活动,按季度向党组织提交思想汇报;
3.成绩无挂科记录,绩点要求排名在班级前三分之二;
4.课堂认真听讲,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5.所在宿舍卫生良好,达到学院规定的卫生标准;
6.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
7.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尽职尽责,为学院各项活动做出贡献。
二、选拔考核程序
(一)团支部民主选举产生
各团支部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组织支部同学对申请入党的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具体流程如下:
1.由本科生党支部书记或委员宣读选拔考核标准;
2.候选同学上台介绍个人学习工作情况;
3.参会同学按照班级分配到的名额进行投票,选出相应的人数,不能多选,也不能少选,否则该票作废;
4.参考选票结果,团支部成员综合讨论后向本科生党支部报送名单。
(二)团总支推荐产生
本科生党支部综合考量各支部及团总支推荐名单,拟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报党总支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对入党积极分子拟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党支部和团支部范围内公布。
三、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
本科生党支部将对入党积极分子现实表现和思想动向进行考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学期内出现挂科现象者;
2.绩点成绩不在班级前三分之二者;
3.未按时参加党课培训者;
4.未按时向党支部提交思想汇报者;
5.不积极参加党支部活动者;
6.被学院通报批评者。
考核测评不合格者经本科生党支部讨论后,取消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资格。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培养秉持公开透明,民主评议的原则,各团支部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公平公正开展选拔推荐工作,为党组织的持续发展选拔可靠的后备力量。
附: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党支部
201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