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内蒙古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关于征集第35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2025-03-19    

内蒙古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作为中国新闻奖教研机构报送单位之一,根据《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开展第35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记协发〔2025〕6号)等文件要求,组织成立第35届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初评委员会,即日起征集第35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

一、作品征集

根据最新评选办法和报送通知有关要求,本年度内蒙古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可以向中国记协推荐3件新闻作品,其中,所在省(区、市)媒体的作品不超过1件;1家新闻单位的作品不超过1件。征集作品类型及相关要求参照中国记协发布的《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和《第35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通知》执行,请申报人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相关文件链接如下:

1.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

http://www.zgjx.cn/20250313/2121f368d09c4dbd922205fec5f56432/c.html

2.关于开展第35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www.zgjx.cn/20250313/e087c2f61cae4d219d99f1b9651a42c8/c.html

3. 第35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通知

http://www.zgjx.cn/20250313/d829cde30b06429ebedcf9ed4bbc6f91/c.html

4.中国新闻奖评选文件修订!有哪些修改

https://mp.weixin.qq.com/s/nclDE44xjvYrkaIwvK-GaQ

二、材料寄送要求

1.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材料均需通过中国记协新闻评奖系统(http://www.pingjiang.zgjx.cn)填报,系统开启时间为2025年5月6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请申请人自行在系统填报电子材料,务必保持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的统一。

2.纸质版材料

(1)纸质材料寄送联系信息: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49号内蒙古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艺术楼120办公室。

邮编:010020

收件人:邢老师,联系电话:13154807933

(2)纸质版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以纸质材料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请尽量以顺丰快递或EMS方式寄送,并在外包装上注明“中国新闻奖自荐材料”字样。


内蒙古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5年3月19日



关闭